一、隔爆型防爆配電箱外殼上的緊固件:
1、緊固件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當殼體爆炸時,不會引起螺栓斷裂;
2、緊固件應有防銹、防松措施,以保證平面式隔爆接合面的間隙;
3、用螺栓緊固時,若用彈簧墊圈防松,只需將彈簧墊圈壓平即可,不宜擰得太緊;
4、為了避免外力對緊固螺栓的剪切,蓋和殼體接合處的外型尺寸必須一致;
5、為了緊固牢靠,不允許用塑料或輕合金制造螺栓和螺母,也不允許在塑料外殼上直接攻螺孔;
6、不透螺孔的深度應保證螺栓和螺孔緊固后,須留有大于2倍防松墊圈厚度的螺紋余量;
7、不透螺孔的周圍及底部厚度須不小于螺栓直徑的三分之一,但至少有3.0mm的裕度;
8、工藝用透孔或結構上必須穿透外殼的螺孔,應采用圓筒式或螺紋式隔爆型結構將其堵住,外露的端頭須永久性固定
二、隔爆型防爆配電箱外殼上的聯鎖裝置及警告牌:
1、正常運行時會產生火花和電弧的防爆配電箱,須設置聯鎖裝置;
2、聯鎖裝置的機構應保證電源接通時殼蓋不能打開;
3、殼蓋打開后,電源不能接通;
4、用螺栓緊固的外殼允許用警告牌代替聯鎖裝置;
5、警告牌內容:嚴禁帶電開蓋!
三、隔爆型防爆配電箱外殼上的透明件:
1、透明件主要用于照明燈具的透明罩、儀表窗口、指示燈罩等部位;
2、照明燈具的透明罩用鋼化玻璃、高硼玻璃制成;
3、儀表窗口用的透明件采用光學玻璃、鋼化玻璃制成,前者透明性好,但應增加厚度;
4、指示燈罩用的透明件采用鋼化玻璃、聚碳酸酯塑料制成;
5、以上均應能承受規定的沖擊試驗及耐壓試驗;
6、隔爆外殼上固定透明件的方法有膠粘式、襯墊式兩種;
7、膠粘或襯墊的寬度應符合2條有關規定的要求。
四、隔爆型防爆配電箱外殼上的引入裝置:
1、引入裝置是電纜或導線進出防爆配電箱的防爆部件;
2、按其結構分有橡膠密封圈式、填料密封式、帶螺紋的電纜引入方式之分;
3、橡膠密封圈式引入裝置是用壓緊螺母將橡膠密封圈抱緊電纜或導線,同時擠實引入裝置的內孔,達到致密效果;
4、為了達到防爆要求,規定了密封圈的非壓縮軸向長度:對同一外徑,多層內孔的密封圈,當圓形電纜直徑不大于20mm,非圓形電纜截面周長不大于60mm時,小為20mm;
5、當圓形電纜直徑大于20mm,非圓型電纜截面周長大于60mm時,小為25mm;
6、對同一外徑,只有一個內孔的密封圈,其密封圈的非壓縮軸向長度:當外殼容積小于0.1升時,小為10mm;
7、當外殼容積大于0.1升時,小為16mm;
8、對ⅡC類容積大于2.0升的隔爆外殼,密封圈的非壓縮軸向長度應符合多層內孔密封圈的有關規定;
9、密封圈的壓緊件有壓緊螺母式及壓盤式兩種結構,均用金屬材料制成;
10、當圓形電纜直徑大于20mm時,壓緊件應有防拔脫機構;
11、填料密封式引入裝置是在引入裝置內充填熱固性混合填料,其小軸向長度應為20mm;
12、填料密封盒內貫通的電纜芯線數應符合說明書要求,并保證沿密封長度20mm各點上至少有20%的橫截面積有填料填充;
13、帶螺紋的電纜引入裝置的隔爆螺紋至少有6扣螺紋,并至少有8mm長度。
五、隔爆型防爆配電箱外殼上的襯墊:
隔爆外殼上的襯墊有兩種形式:防爆用的襯墊,應采用金屬或金屬包覆的可壓縮不燃材料;防護用的襯墊,應采用橡膠或塑料的可壓縮不燃材料,且不能計算在隔爆接合面內。
六、隔爆型防爆配電箱外殼上的接線盒:
1、有電火花及危險高溫的防爆配電箱應設置接線盒,構成間接引入方式;
2、接線盒應有足夠的尺寸便于設備的連線,電氣連接件的電氣間隙及爬電距離應符合增安型的要求;
3、如果電纜封入主外殼內,則外殼外部的電纜長度至少應為1.0m。
七、隔爆型防爆配電箱外殼上的接地連接件:
為安裝方便,隔爆外殼上的接地連接件有內、外之分,連接件的尺寸應壓緊4.0mm2銅芯線,并有防松、防腐措施。金屬管布線及雙重絕緣的防爆配電箱可不設接地連接件。
八、隔爆型防爆配電箱外殼上的銘牌:
1、銘牌是隔爆型防爆配電箱標志及電氣參數的承諾。其內容有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或功率、防爆標志、防爆合格證號、出廠日期或編號、制造廠名等;
注:隔爆型防爆配電箱的評估:
1、隔爆型防爆配電箱的外殼能保證內部引燃爆炸后不會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其安全程度較高,可用于1區、2區爆炸性氣體危險環境。但內部爆炸會損壞電氣部件,造成工藝裝置的停產,所以對重要的工藝裝置所配置的防爆配電箱不能采用隔爆型防爆配電箱;
2、在設計隔爆外殼時因考慮其耐爆性及隔爆性,所以會造成隔爆外殼的結構尺寸大、重量重。用戶安裝時要注意機架的固定。